关于对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3个系列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10      /      浏览量:7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已完成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验技术等3个系列相应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对上述3个系列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2月16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自治区教育厅19楼1923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1.取得2025年度广西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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