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25〕3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平南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方式,于2025年12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平南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讯地址:平南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人事教育股402室;邮政编码:537100)。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下载:平南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通过人员名单:5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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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盖广西14个地级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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