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0      /      浏览量:138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除外。)(四)(五)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人员,其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1.申报农业系列职称人员(含原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16号)(附件)规定执行。
2.申报经济系列农业行业高级职称人员,按照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系列农业行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0〕41号)(附件)规定执行。
一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公司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申报人不得选择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参评。
二(附件)()市市市((附件)四、申报材料及要求(一)推行材料清单制。对照评审条件及有关文件要求,实行职称申报材料“清单制”,申报人员按清单上传有关材料9、附件10(二)通过数据共享精简核验申报材料。申报人按部署文件和申报系统设置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填报材料。学历、下一级职称证书、社保关系、继续教育等已实现数据共享的,不再要求重复提供;未能通过系统数据共享获取的,需上传相关材料。
年度继续教育(含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推荐参评的重要参考条件。
(附件)3. 五、申报推荐程序及要求(一)个人申报(二)单位审核推荐2(三)主管部门审核单位主管部门要按权限对单位审核推荐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审核和纠错,加强对单位的推荐程序、推荐材料真实性和填报材料规范性等方面的审核并承担审核责任。
评委会组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履职情况,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推荐对象基本条件等,严禁将程序不规范、材料不完整、推荐对象基本条件不符合、单位推荐意见不明确或不予推荐等申报材料报送评委会评审。经审核,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附件)第二十二条规定,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加强对直接申报和破格申报情形的审核,直接申报的,要重点审核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破格申报的,申报人应提供达到破格条件的材料,连同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审核,经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无需单独进行破格审批。破格申报为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或越级申报。
(一)时间安排年7-8月;
3.初审及退回补报材料时间:2025年9月;
4.评审、复核和二次公示时间:2025年10-11月。
年8月31日,逾期不受理。2.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的申报人员须准备PPT进行专业答辨,时长5分钟,
年12月,工作业绩计算到2025
经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按照系统提示自行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本年度申报。
以下人员可按相关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
1.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附件2)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4.“组团式”帮扶干部人才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组团式”帮扶医疗、教育干部人才激励保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组通字〔2023〕21号)(附件(二)落实决策咨询类信息激励机制。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个同级别职称。在自治区外(含中直驻桂单位、外省单位驻桂机构、部队)取得职称,流动到我区后仍从事相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应按规定办理重新确认后方可申报原系列上一级职称。在自治区外取得职称,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不符合办理职称重新确认条件的,由单位核实其原取得职称的真实有效性后,可跨系列申报上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和职称转评,分别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附件2(五根据《关于转发“三区三州”和52个挂牌督战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0〕88号)精神,适用我市大化、都安、罗城3个挂牌督战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双定向”评审政策已于2023年截止,如有新的政策另行通知。
(一)完善职称评审诚信体系。一是加强诚信档案库建设。各级职改部门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职办〔2022〕66号)有关要求,远一步加强诚信档案库建设,在职称工作中发现并认定失信行为的,应及时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管理系统,在全区范围内实现对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内职称业务办理的自动拦截。二是加大学术不端查处惩戒力度。各级职改部门应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及时共享论文的核查方法、途径等,各单位要树立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申报氛围。各级人社部门要配合做好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农业系列职改部门举报,(三)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职称评审环境。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附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本通知涉及到评审条件、有关政策可登录“广西人才市场职称网”查询,网址:https://www.gxrczc.com/。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二维码扫描查阅下载文件:
要是大家在职称评审、课题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加蒋老师的微信咨询:13768516425;希望每一位申报人都能顺利通过职称评审,让自己的职业生涯更上一层楼!
附件10 :2025年度经济系列农业行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pdf<span font-size:24px;"="">
附件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2 :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docx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