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百色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31      /      浏览量:161
关于开展2026年度百色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链接:https://m.gxrc.com/article/1e4b8b02-6624-4fad-9578-76e66bbc0f90
关于开展2026年度百色市 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西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建职〔2026〕14号)以及《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百人社职改〔2026〕23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做好我市2026年度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范围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从事建设工程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申报职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国家、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除外。
2.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审批手续的除外。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专业技术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影响期内的。
5.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
申报之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申报条件
1.基础评审条件。申报人员须符合对应职称层级评审标准,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2〕35 号)。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实行成果多选菜单模式:
菜单一:同时满足评审条件规定的业绩成果条件和学术成果条件。
菜单二:申报中、初级职称,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即视为同时具备业绩成果、学术成果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学术成果条件未完全达标的,在足额达到业绩成果条件基础上,再额外满足1项其他业绩成果条件,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条件。同一业绩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直接评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自治区职改办相关通知要求,在职称申报系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报送材料,该评委会材料接收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30日。
3.职业资格对应职称。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分级设置职业资格,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助理、中级、高级职称,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的从其规定。
4.高技能人才贯通评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2号)、《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百色市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互评互通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百人社发〔2022〕8号)执行
5.破格申报
(1)破格申报须满足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破格相关条件。破格仅放宽学历或资历条件,不等同于无职称申报、越级申报。无需单独线下前置审批,将《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审批表》随申报材料一并线上报送,经我局职改办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评审。各县(市、区)职改办从严加强破格申报审核把关。
(2)取得土木水利等相关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工程技术人才,可按政策提前1年参加对应职称评审1次。工程类专业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规定范围执行,具体包括:电子信息(代码0854)、机械(代码0855)、材料与化工(代码0856)、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能源动力(代码0858)、土木水利(代码0859)、生物与医药(代码0860)、交通运输(代码0861)8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原工程专业学位类别(代码0852),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工业工程3个领域不在该政策适用范围。
6.职称转评。专业技术人才从事与现有职称不同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在新岗位工作满1年后,可按现从事专业开展职称转评。转评须符合目标系列(专业)申报条件,资历年限、业绩成果可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算。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具备申报系列下一级职称,不具备的应当先行转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资历年限计算规则。申报职称的资历年限实行足年足月计算,从现有职称授予时间次月算起,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例:申报高级工程师,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满5年;工程师授予时间为2021年12月及以前的,资历符合;授予时间为2022年1月及以后,资历不满足。
8.外省职称确认与流动申报。从区外(含中直驻桂、外省驻桂机构、部队)调入我市,继续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原则上须完成职称重新确认,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调入后不再从事原系列专业技术工作,不符合重新确认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核实原职称真实有效性,可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或转评。职称重新确认、转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执行。
9.同年度申报限制。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仅可申报评审1个同级别职称;同一年度申报多个同级别职称的,该年度全部评审结果无效。
二、申报途径
(一)评委会申报选择
申报人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结合本人身份、所属行业、申报专业,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选择对应评委会:
1.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百色市工程系列副高级评委会,承担全市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2.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建:
(1)百色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级评委会:负责全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工程师职称评审;
(2)百色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初级评委会:负责市直及所属企事业单位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助理工程师、技术员职称评审。
(二)申报单位要求
百色市域内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向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除银行、保险等法律法规明确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外,不得选择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作为申报单位。
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渠道申报。
中直、区直驻百色单位、外省驻百色分支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优先通过本单位系统渠道申报;确需在我市参评的,须由有权限人事部门出具属地评审或委托评审函(模板见附件1、2)报送对应评委会职改部门备案后,按我市政策申报。
本地区本部门具备评审权限但无法组建评委会的,按桂人社规〔2021〕11号第三十三条办理委托评审。
(三)网上申报入口
申报人员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s://my.gxrczc.com/Login),注册个人账户后开展线上申报。
三、申报材料相关要求
申报人对全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主体责任,提交前自行核验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经历、业绩、学术成果,签署诚信承诺。附件3标注为“不可缺少的硬件材料”缺失的,单位不得提交审核推荐。申报存在抄袭剽窃、不当署名、论文代写代发等学术不端的,依据《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人社部发〔2024〕56号、桂人社规〔2021〕11号严肃处理。
(一)个人基础信息材料
1.证件照: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图像清晰不变形。
2.特殊选项勾选:根据申报情形勾选成果多选菜单、高技能人才、直接申报、破格申报等选项。
3.学历:优先系统数据共享核验;无法共享的,上传学历证书、查档材料或官方学历认证材料。
4.下一级职称:可系统归集核验的无需重复上传;无法核验的,须完成职称在线审验。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系统无法读取的,手动填报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多证书按需勾选“以此资格申报”。
5.继续教育:严格落实人社部令第25号、桂人社规〔2019〕4号要求,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登录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http://ptce.gx12333.net/ )完成2026年度学习考试。
(2)住建行业专业科目:完成2025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登录住建行业继续教育平台( https://jxjy.gxcic.cn:9092/ )完成学时登记审验。
6.身份与工作核验:依托社保数据核验工作经历、身份。民营企业申报人员原则上须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6个月内发生单位变动的,提交情况说明及佐证。核查发现社保记录与填报经历不符的,退回补正;查实填报虚假信息的不予受理;已公示或取得职称的,按桂人社规〔2021〕11号第四十九条追责。
7.工作简历:完整填报自参加工作起主要工作履历。
(二)评审核心材料
申报所需论文、课题、专利、奖项等终结性成果证明,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时间以证书、发文、刊物落款时间为准。2026年9月1日(含)之后取得的业绩学术成果,可用于今后申报更高一级职称。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从取得下一级职称起填报,仅限任现职以后的专业技术工作,须匹配评审条件经历要求,配套项目时间、岗位职责、证明人等佐证材料,按重要程度排序。
2.业绩成果:仅限取得现职称以后的工作业绩,写明项目名称、规模等级、本人承担工作、实施成效、获奖专利情况,配套佐证材料,按重要程度排序。
3.学术成果:仅限取得现职称以后产出(不含学历教育阶段产出)。期刊论文须同步上传封面、目录、版权页、全文;专著提供封面、目录、核心章节;技术工作总结需配套实践材料、采纳单位评价。系统设置学术风险预警,申报人需对风险刊物自行核验并留存材料。
申报系统中已设置学术风险预警功能,搭建涉嫌非法出版物数据库,与申报人提交的刊物自动对比,标记风险刊物。申报人应根据提示自行核验,并提供核验相关材料。
决策咨询类信息折算论文按照自治区政策执行,只认自治区党委信息综合值班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出具的采用告知单,其他证明不予采信;同一成果按最高标准折算,不重复累计。
4.代表作:高级职称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人指定1项本人独立或第一责任人完成的标志性成果,作为专家评审重要参考。
(三)辅助材料
破格申报、直接申报、身份信息不一致等情形,按附件清单提供对应佐证;多份证明出自同一单位的整合为一份材料。
四、审核推荐要求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职改部门通过线上系统开展审核推荐,发现问题按百人社职改〔2026〕23号处理。
(一)用人单位审核推荐
用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核验原件,对学历资历、工作经历、业绩学术成果真实性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核验、审议小组评议、内部公示、单位推荐程序,填报上传《XX单位XXX同志X级职称审议推荐情况表》(附件5)。
1.强化学术成果核查,对系统标记风险刊物,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知网、万方、维普、查重比对等多渠道核验,在系统如实填写审核结论。
2.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审议前应当开展答辩或说课考评,考评结果作为审议重要依据。审议小组形成书面意见,成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3.审议、公示通过后,出具正式单位推荐意见,客观评价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明确是否同意推荐。
4.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结合岗位空缺、结构比例开展推荐。
(二)职改部门审核
各县(市、区)职改办重点审核推荐程序、材料完整性、申报人基础条件。严禁报送程序缺失、材料不全、推荐意见不明确的申报件。对直接申报、破格申报从严审核。材料不合格实行一次性告知,明确补正内容及时限,逾期未补正视为放弃申报;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时间安排
申报职称级别 阶段工作 内容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补正材料时限 高级职称 1. 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8 月 21 日 8:00 时 9 月 20 日 18:00 时 以系统提示为准 2. 各级职改办、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8 月 21 日 8:00 时 9 月 24 日 18:00 时 中级、初级职称 1. 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8 月 27 日 8:00 时 9 月 2 4 日 18:00 时 1 0 月 29 日 18:00 时前 2.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9 月 28 日 18:00 时 3. 评委会组建单位职改办接收审核 1 0 月 29 日 18:00 时
申报职称级别
阶段工作 内容
开始时间
截止时间
补正材料时限
高级职称
1. 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8 月 21 日 8:00 时
8 月 21 日
8:00 时
9 月 20 日 18:00 时
9 月 20 日
18:00 时
以系统提示为准
2. 各级职改办、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8 月 21 日 8:00 时
8 月 21 日
8:00 时
9 月 24 日 18:00 时
9 月 24 日
18:00 时
中级、初级职称
1. 个人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8 月 27 日 8:00 时
9 月 2 4 日 18:00 时
9 月 2 4 日
18:00 时
1 0 月 29 日 18:00 时前
2.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9 月 28 日 18:00 时
9 月 28 日
18:00 时
3. 评委会组建单位职改办接收审核
1 0 月 29 日 18:00 时
1 0 月 29 日
18:00 时
1.评审复核公示阶段(2026年11月):组织专家评审、复核,评审结果同步在自治区住建厅门户网站、百色市住建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结果确认批复阶段(2026年12月):对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结果确认并按权限批复。
3.电子证书归集发放:评审通过人员自行登录广西人社官网、“广西人社” APP、微信公众号下载电子证书;评审表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个人端下载。
六、职称评审收费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桂价费〔2006〕359号)执行:高级工程师380元/人次,工程师230元/人次,助理工程师、技术员150元/人次。自治区出台新收费文件的,从其新规定。缴费采取线上缴纳,缴费时段:2026年8月27日8:00—10月30日18:00。提交申报材料后留意系统站内消息,完成缴费方视为报送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七、纪律要求
(一)从严查处学术不端。落实人社部发〔2024〕56号要求,强化论文、技术报告核查,必要时调阅原始材料、开展查重、当面问询。对虚假申报、剽窃成果等失信行为,记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
(二)强化评审监督管理。健全倒查追责机制,加强对中初级评委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暂停或取消评审权限,依规追责。
(三)严肃评审工作纪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整治“说情打招呼”、圈子评审等现象,严禁行政干预专家评审。申报人、用人单位、推荐单位、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的,按照人社部发〔2024〕56号、桂人社规〔2021〕11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平台技术咨询: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操作查阅系统帮助中心,技术电话:0771-5507957。
2.申报进度查询:关注“人才档案职称通”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大厅查询。
3.政策业务咨询:百色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改办:0776-2800236、2801075、2931033、2806226、2840070。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关于同意XXX单位(XXX同志)参加百色市XXX系列XXX职称评审的函.doc 附件2-关于委托代评XXX同志XXX系列XXX职称的函.doc
附件3—百色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称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4—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审批表.doc
附件5—XX单位XXX同志X级职称审议推荐情况表.doc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