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宁市兴宁区2026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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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城区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26〕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城区实际情况,现将兴宁区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人员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点击“南宁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选择“2026年南宁市职称业务办理”进行职称申报。

中级职称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审核——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兴宁区职改办审核——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兴宁区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初级职称申报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审核——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兴宁区职改办审核——中小学教师系列南宁市兴宁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缴费方式

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缴费。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时间:7月30日至8月29日,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料做出真实性诚信承诺。逾期未申报由个人承担后果。

(二)单位推荐时间:8月30日至9月11日,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组织考核,公示申报人选5个工作日、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

(三)教育局审核时间:9月12日至9月30日。

(四)职改办审核、推荐:10月8日至10月28日。

(五)缴费时间:10月29日至10月31日。

(六)评委会筹备时间:10月下旬开始筹备。

(七)评审工作时间:11月上旬开始组织评审。

(八)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11月30日前。

附件: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26〕2号)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6年7月29日